长城开发完成深圳首年碳排放履约义务

发布时间:2014-07-03

       近日,深圳首年碳排放履约即将到期,长城开发提前完成履约义务,在环保事业方面更进了一步,体现了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。 
    2014年6月30日为深圳首年碳排放履约限期,根据《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》,长城开发在该日期前通过注册登记簿提交与公司2013年实际碳排放量相等的配额,完成2013年度碳排放履约义务。据媒体报道,履约时间将不会延期,未按期履约企业将面临交易价3 倍罚款、信用损失、取消政策支持等一系列“史上”最严格惩罚措施。截至6月20日,全市已有400家企业完成履约,占635家管控企业总数的63%。 
    长城开发致力于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,并本着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,持续从事洁净化生产,2013年投入环境保护、节能减排资金达830 余万元,具体落实多项节能减排措施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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